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鹰潭市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调解一起手机纠纷,商家在免费退机的同时,还赔偿消费者2500元。
鹰潭市月湖区消费者万女士在某手机店看中了一款手机。在店员明确告知是“正品行货”后,万女士付钱买下。使用时,朋友提醒她,该手机外壳包装说明都是英文标注,且没有生产日期,可能是水货。万女士数次与商家交涉,商家均不予以理睬。无奈之下,她向鹰潭市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
接到投诉后,调解人员迅速开展调查。经过鉴定,证明该手机确为水货。在铁证面前,商家又说该手机销售系其员工的个人行为,店主并不知情。调解人员告诉店主,消费者有知情权,员工开具商店票据销售手机的行为代表着商家,员工私自违规销售,是商家内部管理问题,不能免除商家自身的法律责任;如果商家拒不接受调解,将面临3倍的惩罚性赔偿和相应行政处罚。经过细致沟通,商家退回万女士购机款,并补偿万女士2500元。
□冯清华 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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