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漏水的原因,几方各执一次;律师表示,漏水问题首先要确认责任主体
四重庆晨报
读者来电
马女士:我住在南坪镇康德国会山小区,12幢20-5。自从2012年2月开始,家中阳台吊顶处就开始漏水。现在,漏水频率越来越高,导致吊顶、窗帘生霉,连不锈钢晾衣架都因长期浸泡而生锈。
记者调查
7月21日下午,记者在马女士家里看到,客厅阳台吊顶右侧,分别伸出地漏支管、洗衣机地漏支管和主下水管三根管道。该处吊顶的墙皮已经鼓起,有浸泡痕迹,在其下方的不锈钢晾衣架,也已经发黄。该处吊顶的窗帘布内侧,有一溜黑色霉。窗帘滑轨的螺丝,也因墙面长期浸泡而松动。
楼下业主:
原来是老师+朋友 现在是尴尬+陌生
说起漏水的事情,马女士满脸心酸。“2012年2月的一天下午,我从阳台收鸟笼时,发现鸟的羽毛是湿的。”正当她好奇没下雨哪来的水,抬头向上看时,吊顶落下的一滴水珠,正好打在她脸上。
马女士连忙敲开楼上业主张女士大门,发现她家阳台地下有水。“我家阳台吊顶漏水了,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马女士说,她原来和张女士关系好,她还曾是自己的舞蹈老师,所以不好明说。
马女士说,起初,张女士很配合,还让物管检查。“我在她家做客时,看到她直接用水管冲洗阳台上的狗屎,回家后就发现吊顶又湿了。”因开发商在阳台没做防水,所以马女士觉得漏水应该与张女士不当使用阳台有关。
“持续漏水2个多月后,我向楼上张女士直言,期望她不要用水冲洗阳台,她也答应了。”但2个月后,马女士晾在阳台的大米全被泡湿。“我立刻上楼敲门,只听见狗叫,无人应门。”此后,她曾多次找过物管、社区,但漏水问题时有发生。
楼上业主:
配合物业检查 没有不当使用
21-5业主张女士则告诉记者:“物管来检查了好几次,没发现问题,我都很配合。”张女士表示她并未不当使用阳台,“听说漏水后,我没用水管直接冲洗阳台了,改用拖把打扫。”
“今年3月底开始就没有在此居住了。上月底我们还遇到过,她没给我说漏水的事。”张女士说,希望马女士有问题直接找她协商解决。
小区物管:
已经调解多次 楼上业主不配合
康德国会山小区物管工作人员表示,“去年底到张女士家检查发现,张女士在装修时,挖了地面,影响到地面结构才造成的漏水。另外,也存在用水不当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不愿主动修复,多调解几次后,干脆不接电话了。
律师说法:
确认责任主体 起诉对应责任人
重庆捷恒专案律师事务所廖律师表示,漏水问题首先要确认责任主体。若因管道破损、防水设施问题,则由物管和开发商负责。若因楼上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造成,则由楼上业主承担维修责任。按物业说法,楼下马女士应收集楼上业主不当装修证据,如物管现场勘查照片,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等。最后,按照法律程序,起诉楼上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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