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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离婚称夫重男轻女 经调解双方和平分手
发布时间:2014/10/27 11:26:54   作者:佚名   点击:

    本报讯(通讯员赵新月)顺义区的张某重男轻女,被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经顺义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离婚并对财产做出分割。

    妻子刘某起诉称,她与张某于2007年相识,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很好,去年生育一女。但是张某重男轻女,对女儿漠不关心,并多次无缘无故辱骂刘某及其家人。甚至老公公也让刘某滚出家门。刘某说,她带着孩子回到娘家,在此期间被告没有来看过孩子,也没有进行任何抚养义务,多次辱骂她,并与其他女性有暧昧关系。现在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诉求离婚,并请求取消张某的探视权。

    张某同意离婚,但是辩解说他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也没有与其他女性有暧昧关系,是因婚后妻子长期在娘家居住,他想看也看不到孩子。此外,张某表示他现在没有经济收入,只答应每月给孩子500元抚养费。

    经法庭调解,双方都念在一日夫妻百日恩,最终都做出让步,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决了纠纷。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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