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舆论监督 > 内容

华视传媒回应“三问”:1万元达不到披露标准
发布时间:2014/8/13 16:18:47   作者:佚名   点击:

  因公交WiFi知识产权问题,巴士在线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在线)和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传媒),不久前陷入了专利侵权纠纷,如今再起纷争。

  7月29日下午,巴士在线对外宣称,华视传媒侵犯其公交WiFi知识产权,已经起诉对方,并且已获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立案。

  8月6日,华视传媒在其官网发表声明称,使用的车载WiFi设备不存在任何侵犯巴士在线发明专利的情形,公司已按法律程序做好应诉的准备工作。

  该声明还透露,华视传媒在5月初已收到了应诉通知书。根据诉状,巴士在线诉称华视传媒安装在北京公交车上的WiFi设备产品侵犯了其专利号为ZL200510031153.3的发明专利,要求华视传媒停止制造、使用该产品,并承担巴士在线因制止侵权而产生的公证费1万元。

  就在华视传媒发布声明的第二天,8月7日,巴士在线在其官网及新浪(47.86, -0.37, -0.77%)官方微博(20.09, 0.09, 0.45%)上发布文章,“三问”华视传媒。

  巴士在线首先对华视传媒久久没有公布遭到起诉信息表示疑问,质问“至8月6日才正式披露,是不是多年诉讼面对投资者有点压力山大?”

  其次,巴士在线质疑华视传媒仅是代理了各城市移动电视广告,与后者宣称的“拥有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公交地铁全覆盖的户外数字移动电视媒体运营联播网”及“覆盖全国的移动电视网络基础上打造覆盖全国的公共交通超级WiFi”不符,“代理了各城市移动电视广告怎么就变成拥有移动电视网络,岂不是代理了CCTV广告就可以说拥有了CCTV?”

  巴士在线还质疑华视传媒 “强调与中国联通战略合作、华为公司战略合作独家授权,解决网络安全”的宣传口号,认为拥有商务上的战略合作并不一定代表拥有网络安全管理,并不一定能够拥有网络安全运营牌照。

  对此“三问”,8月11日,华视传媒法务总监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华视传媒还在等待法院的审理,“没有什么回应。”

  至于巴士在线质疑的华视传媒久久没有披露被侵权信息,是不是多年诉讼面对投资者有点压力山大,李磊则表示,因为巴士在线要求华视传媒承担的只是1万元的公证费,还达不到披露的标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巴士在线,但对方表示,相关负责人正在开会。   记者 吴泽鹏 

上一篇:新海宜升级转型 疑似LED前景初现
下一篇:京东招兵备战 电商巨头杀入P2P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