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先生:我朋友带着7岁的孩子去饭店就餐,孩子上卫生间,走出门口迎面遇上正端着一盆酸菜鱼的服务员,两人发生碰撞,服务员端的菜泼了出来,浇在孩子头面部。事后,孩子住院治疗16天,头面部留有明显痕迹。请问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吴律师:依据《消法》规定,本案中,如果饭店方不能证实自己在提供服务时已尽充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不能证实损害系孩子突然冲出包厢所造成,饭店方就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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