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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招揽生意 按摩店容留卖淫每次抽成50元
发布时间:2015/6/21 22:03:04   作者:佚名   点击:

    为招揽生意,竟然在自己经营的按摩店里容留妇女卖淫。近日,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将犯罪嫌疑人林丽华批准逮捕。

    2015年初,今年38岁的林丽华在漳浦县杜浔镇经营一家保健按摩店,招募按摩女提供按摩服务。经营至2015年3月,因该按摩店生意不好,赚钱较慢,林丽华为招揽生意,便容留女性在店里从事卖淫活动,每次收费150元,林丽华每次抽成50元。2015年5月14日凌晨,民警在进行突击检查时,将林丽华、嫖娼人员洪某及从事卖淫的妇女李某一并抓获。经查,两个月以来,林丽华在其按摩店里容留李某从事卖淫活动,非法获利3万元。

    (陈燕贵 洪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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